【產業資訊】媒體︰城鄉居民養老並軌與城鎮職工無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10 07:08
財新網
2月7日,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合並實施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坊間就有人發議論認為,這或將意味著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將並軌。對此,社保專家明確指出,這實屬誤讀。
其實,此次並軌涉及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數以億計的城鎮企業職工完全沒有關係。前者只不過是中央政府針對城鎮未就業群體的兜底型養老保險,其繳費標準和養老待遇均遠低於“城鎮職工社會養老保險”。
所謂“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簡稱“城居保”,其制度模式源於2009年推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下稱“新農保”)。在養老待遇和繳費標準上,兩者相差甚小。此番國務院決定,合並實施“城居保”和“新農保”,僅是技術性的調整,與城鎮職工沒有任何關係。
為何這麼說呢?首先讓我們看看“新農保”和“城居保”分別有多大。“新農保”始於2009年,至今不過四年多時間,最早始於農村,全名為“新型農民社會養老保險”。據官方資訊,截至2013年底,“新農保”覆蓋了1.8億人。
所謂“城居保”則啟動於2011年,不過是汲取了“新農保”的靈感,把後者的制度模式復制到城鎮無就業居民。截至2013年底,“城居保”覆蓋了約3.2億人。在官方檔案中,“新農保”和“城居保”合在一起,即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乍一看,“提前實現”的“全民養老”很美,但是,如果去問問超過60歲的農民或城鎮未就業老人,就會發現,其養老待遇與“城鎮職工”有天壤之別。最大的差別是,“新農保”、“城居保”的制度模式與城鎮職工完全不同,享受的養老待遇也低很多。
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而言,其待遇分兩部分︰一是中央和地方財政支援的“基礎養老金”,目前的發放標準是年滿60歲老人,每月55元;如果地方財政有錢,可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比如,北京等地就在55元的基礎上,由地方財政出資,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
二是“個人賬戶養老金”,這個完全取決於農民和城市未就業居民繳費的多少。而按現行政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檔次從每月100元到上千元不等,繳費標準差別甚大,而且完全基於自願,實行多繳多得,少繳少得。
顯然,“城鄉居民養老”與“城鎮職工養老”完全不同。而“城居保”與“新農保”,養老待遇和籌資模式差不多,幾乎可以說是一回事。此次國務院決定合並實施,固然可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但並非制度性改革,僅僅有技術性意義。
其實,在北京、重慶等很多省份,上述兩者早就合並實施了。而國務院常務會議的新聞稿也明確指出︰“合並後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並前持基本一致。”也就是說,並無任何實質性變化。
“全民養老”是中國夢的一部分。中國政府在2008年時曾宣稱,力爭到2020年建立“覆蓋城鄉的社保體系”,這當然包括養老保險。當時,“新農保”還沒有啟動,“城鎮居民養老”計劃更無從談起。當時中央財政擔心的是,養老保險覆蓋城鄉,到底要花多少錢。
但是,三年後,2013年3月初,時任總理溫家寶在“兩會”上就宣布,“2012年底實現了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
這是怎麼做到的呢?很簡單,既然“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很貴,要花很多錢,而且還有歷史虧空要填補,那對數億農民和城鎮未就業的老人,就不要搞這種昂貴的養老保險了,於是就有了“廣覆蓋、低待遇”的“新農保”和“城居保”。
應當承認,在財政支出缺乏外部約束的當下,切出一小塊蛋糕,分給農民和城鎮未就業的居民,也不能說是壞事,甚至有校正城鄉分治、補助城鎮弱勢老人的效應。但問題是,“新農保”和“城居保”的待遇過低,更像是一種來自財政的生計補貼,而非養老保險。
記者在采訪中,早就有專家指出,這種待遇低、基於自願參保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沒有縮小城鄉差距,也沒有改變“城鄉分治、因身份而異”的社會保障和福利政策,甚至還加劇了社保體系的“碎片化”,為今後更為根本的社保體制改革平添障礙。
中國現有養老保險制度,按公務員、城鎮職工、城市居民、農民等分類實施,待遇差距懸殊,碎片化嚴重,歷史包袱沉重,保險繳費率高,投資增值空間逼仄,早已備受詬病。今後何去何從?在筆者看來,與其“口惠而實不至”,倒不如“實事求是”,“穩中求進”更好。(聞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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