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宣布收緊入籍資格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4-02-07 16:40
加拿大自1977年來首次修訂入籍法,收緊入籍資格,外來移民要申請永久居留,由目前4年內要住滿3年,延長至6年內須住滿4年,申請人也必須繳納所得稅,證明在這段時間確實在加拿大居住。
另外,14到64歲申請人,面試時必須在無翻譯協助下,能說流利英語或法語,申請入籍費也增加兩倍到300加元。
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表示,成為加拿大人公民不只是取得一本方便的護照,而是互相負責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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