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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條第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4/15 2.發生緣由:依據金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擬配發104年度員工現金酬勞新台幣609,617元及 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500,000元,分別佔本公司104年度決算獲利0.1%及0.41%。 2.本公司104年度帳列員工酬勞及董監事酬勞分別為新台幣520,000元及新台幣2,500,000 元,與帳列金額差異數分別為新台幣89,617元及新台幣0元,主要為帳列預估金額之差異 ,將依會計估計變動處理,差異數做為次年度(105年度)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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