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iPhone開後門解鎖爭議 立委關切我國執法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6 16:55
記者王鼎鈞/台北報導
蘋果公司拒絕「開後門」解鎖iPhone,與美國歐巴馬政府僵持不下,這問題也引起我國立委的關注,法務部長羅瑩雪今(16)日於立法院答詢表示,須符合「通保法」規定,有期徒刑3年以上,或涉及恐嚇、殺人等重大犯罪,並經法院裁准才行。
國民黨立委許毓仁在司法委員會質詢說,法律判定標準是模糊的,希望法務部就這樣的案例,好好研究,如果這狀況在自由民主的台灣發生,對於言論自由、個人資料的保護,要放在最重的位置上,以此為標準作為執行的原則。
羅瑩雪說,言論自由、公共利益、社會安全都很重要,所以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的修正,都據此拿捏分寸。
羅瑩雪也提到,如果判決前全都是無罪推定,會癱瘓司法體系,理想可以提倡,實現要面對真實,警檢不能辦案,社會會變成可怕的狀況混亂,而公共秩序和治安是人民福祉最大的依靠。
此外,許毓仁詢問,有調查顯示,每一年600萬國人被監聽?
羅瑩雪說,據她自己的想像是有可能的,因為科技發達方便;但這樣的講法也有點危言聳聽,例如包括她自己,不怎怕被監聽,她沒做什麼事情,一般人也沒那麼多時間去監聽別人在講什麼。
羅瑩雪也說,不排除有些機構、組織,別有用心的人,針對某族群、某類型、特定的人「非法監聽」,這是有可能的,但法律制度上是不容許的。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