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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高董事長王填:完善行業消費稅管理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09 11:12


導讀

王填向記者介紹稱,連鎖行業已從經濟的供給短缺時期走到如今的供給過剩時期,行業也經歷了從高速增長到逐步放緩的全過程。目前,連鎖零售業面臨成本上升、利潤下降、線上分流的重重壓力。


本報記者 陳紅霞 武漢報導

仍深陷行業低迷的傳統零售行業,在供給側改革背景下轉型之中,加快完善零售行業的稅費管理成為了2016全國兩會上的一個新熱點。

3月8日,21世紀經濟報導記者獲悉,全國人大代表、步步高集團董事長王填在其議案中建議,要解決上述問題,從供給側的層面零售企業應打破區域格局,建立全國大市場。此外,在監管方面,要實現簡政放權,通過結構性減稅,解決企業流通成本過高、稅負過重的問題;改革行政體制,從制度層面降低流通成本。

零售企業壓力攀升

王填向記者介紹稱,連鎖行業已從經濟的供給短缺時期走到如今的供給過剩時期,行業也經歷了從高速增長到逐步放緩的全過程。目前,連鎖零售業面臨成本上升、利潤下降、線上分流的重重壓力。

中國連鎖經營協會對連鎖百強重點企業的調查顯示,2015年1-9月份,以超市為主營業態的企業銷售額同比增長5.4%,略高於2014年5.1%的增長率。毛利率達14.4%,低於2014年行業平均水平。企業人工費用同比增長12.4%,水電費用同比增長9.6%,房租同比上漲16.2%,都遠高於銷售額5.4%的增長率,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

以人工成本為例,在當前中國城鎮化進程中,同屬於勞動密集型行業的零售行業吸納了大批農民工就業。然而,自2011年起,國家實行強制五險,非城鎮戶口人員由原來的兩險變成五險,零售行業人力成本急劇上漲,越規範的企業經營壓力越大。

根據2015年11月中國連鎖經營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14年銷售/營業收入年增長率僅9.1%,工資費用增幅達到17.9%,而社保費用增長率達到13.5%。若按照2014年社保繳納最低基數計算,企業承擔的保險金額由45.19元(原兩險),增加至863.14元(五險),員工個人承擔的部分則由不繳費增加至257.88元。員工及企業承擔的保險金額相當於最低工資標準的71.8%,企業支付的42.1%的人力成本繳付了社保費用。

王填表示,企業人工成本提高后,會促使企業減少用工數量,不利於吸納社會就業。而另一方面,員工的現實利益受到影響,拿到手的實際收入變低了,員工更傾向於到不規範的、不繳納社保的企業工作。

打破多法人困境

如何改變這種行業狀況?除了常規經營方面的改革外,稅費領域的改革也被視為其中的解決路徑。

“減稅可激發民營經濟的活力,帶動減稅商品的銷售,而降低社保費用、減少行政收費可以降低流通成本。不僅提高連鎖零售企業收益,也會提升整個社會的資源配置效率。”王填表示,從執行層面來看,可採取的措施之一就打破連鎖企業同一投資主體下多法人的困境。

王填指出,2012年《國務院關於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流通業發展的意見》發布,但時至今日,各地政府為保留稅源,增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出台各種硬性政策要求,通過各種手段迫使連鎖企業以法人公司形式開店。跨地區經營的連鎖企業依然要為分稅制及地方利益造成的割裂市場買單。而多法人公司的存在,導致同一投資主體下的門店盈虧不能相抵,最終結果就是連鎖企業普遍過度繳稅。

從連鎖零售行業抽樣的實際稅負率來看, 2015年1-9月份,最低的所得稅稅負率為27%,最高的為44.1%。更有集團已經嚴重虧損,可是還在繳納大量所得稅。這已影響行業內企業的門店投資速度。目前,全國連鎖百強企業銷售額和開店數量已經連續多年下滑,行業平均利潤率水平維持在1%-2.5%。

針對這種情況,王填建議,應在現有稅制下,明確在同一投資主體下的連鎖經營企業跨區域發展的直營門店,可以省為單位設立一家法人子公司,匯總繳納所轄區域內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所得稅。此外,制定打破地區封鎖具可操作性的規範性檔案,刪除以“屬地管理”、“屬地納稅”等為理由限制連鎖經營發展的法規。

降低部分增值稅

而在王填的建言中,另一措施則是降低生鮮農品及部分食品增值稅,這可使生者受益。

王填解釋,隨國外生鮮農品及食品進口量的上升,給國內農業生帶來一定的衝擊。隨跨境購的放開,愈來愈多的進口食品大量湧入,也使我國食品製造企業受到衝擊。通過降稅保持品的價格競爭力,從而保護生者的利益,以保全實力提升自身競爭力,是完全可行之策。因此,王填建議擴大免稅商品範圍,將水果、水品及除豬、牛、羊、禽肉以外的品稅率由13%降為0稅率。並降低食品類的增值稅稅率,包括米、面、糧、油等民生必需品,從17%降至10%。

此外,國家還應對零售行業的存貨正常損失的定義,建議根據行業平均損耗作為正常損失,對於正常存貨損失,無需做進項稅轉出,並免除企業的舉證義務;或者是規定按銷售總額的一定比例內為存貨正常損失,無需做進項稅轉出,並免除企業的舉證義務。王填還建議,對零售業企業不斷增加的研發費用支出進行所得稅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編輯:陳時俊,郵箱:chensj@@21jingj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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