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免除兩被查總裁職務 聘任牛一兵為公司總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31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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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網站訊 人民網(行情603000,咨詢)8月31日公告表示,免去廖玒副董事長、董事和總裁的職務;免去陳智霞董事和副總裁的職務,與此同時,聘任牛一兵先生為公司總裁,任期三年。
公告原文:
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於2015年8月29日以現場與通訊相結合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12名,現場出席董事8名,獨立董事陳利民先生、李響先生以通訊方式出席會議並表決。公司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本次會議。會議由董事長馬利女士召集並主持。本次會議的召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1、關於免去廖玒副董事長、董事和總裁的職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董事會同意廖玒不再擔任公司副董事長、董事職務,亦不再擔任公司總裁職務。其中,關於免去董事職務事宜尚須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廖玒目前因涉嫌違法被立案偵查,不適合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公司董事會提議免去其相關職
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免去廖玒的副董事長、董事和總裁職務。
2、關於免去陳智霞董事和副總裁的職務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董事會同意陳智霞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亦不再擔任公司副總裁職務。其中,關於免去董事職務事宜尚須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陳智霞目前因涉嫌違法被立案偵查,不適合繼續擔任公司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職務,公司董事會提議免去其相關職務,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免去陳智霞的董事和副總裁職務。
3、關於提名增補第二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及聘任公司總裁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牛一兵先生為公司董事候選人,任期與公司第二屆董事會其他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牛一兵先生為公司總裁,任期三年。牛一兵先生簡歷請詳見本公告附件。關於選舉牛一兵先生為公司董事事宜尚須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
公司獨立董事關於提名增補董事候選人事宜發表獨立意見如下:董事候選人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6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現象,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條件;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方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程式合法、有效;經了解,董
事候選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和健康狀況能夠勝任董事的職責要求。
公司獨立董事關於聘任總裁事宜發表獨立意見如下:牛一兵先生不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46條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現象,其任職資格符合擔任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條件,能夠勝任所聘崗位職責的要求;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關於公司總裁的聘任程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本次聘任高級管理人員的審議和表決程式合法、有效。
4、關於提請召開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10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股東大會會議通知將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牛一兵先生簡歷
人民網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5年8月30日
附件:牛一兵先生簡歷
牛一兵,男,中國國籍,漢族,1966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高級記者。畢業於南開大學社會學系。1988年7月至1999年6月,先后擔任天津日報社體育部副主任兼《球迷》報主編,財貿部副主任;1999年6月至2008年5月,先后擔任《每日新報》負責人、主編,天津日報社編委會委員、副總編輯;2008年5月至2010年12月任天津日報社(天津日報報業集團)黨委書記、社長;2010年12月至今,任人民日報社地方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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