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億男案 周玉蔻判賠200萬 還要登報道歉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21 13:30
台北市長柯文哲今年初受訪時,曾說他在競選期間想拜會一名企業家,但對方回應已捐三億元給他的對手,不想換人因而拒絕會面,名嘴周玉蔻則在政論節目中,公開點名這個企業家就是鴻海董事長郭台銘,結果被郭台銘提告求償一千萬。 台北地院今天宣判,周玉蔻要賠償兩百萬,還要在美麗島電子以及各大平面報紙,登報道歉。
(潘千詩報導)
台北地院審理三億男案後,調查結果,發現郭台銘並沒有捐款三億政治獻金給連勝文,周玉蔻只憑柯文哲轉述跟民進黨立委柯建銘間的對話,就於今年1月15日在美麗島電子報,及三立的政論節目中,公開表示郭台銘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藉此謀利,合議庭認定周玉蔻應負過失侵害郭台銘名譽的損害賠償責任。
北院行政庭長賴劍毅說:「合議庭認為,周玉蔻的過失在於她聽到的是轉述,而且還是傳聞,卻沒有向柯建銘與郭台銘查證。」
法院審酌,要回覆名譽損害的方法就是周玉蔻應在美麗島電子報道歉24小時,同時要在中時、聯合、自由、蘋果、工商、經濟、聯晚的全國頭版刊登半版道歉聲明各一天,並就侵害郭台銘的程度,判賠兩百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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