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財經
作者:高孟陽律師;曼昆區塊鏈法律
一家對外講述咖啡設備研發、農業科技和實體門店故事的公司,通過馬拉松、晚宴、社交活動和線下門店建立品牌形象;參與者隨後被引導下載App,以USDT向指定錢包充值,在平台內選擇不同期限的「任務」,並通過介紹親友加入獲得額外獎勵。
單獨來看,實體項目、虛擬貨幣付款和用戶推薦都不必然意味著違法。但當三者被組合進同一套高回報投資結構時,判斷項目性質就不能只看它「賣什麼」「用什麼幣」或者「有沒有門店」,而要進一步追問:投資收益究竟來自真實經營,還是來自後來參與者不斷投入的資金?
圖片來源:ChainCatcher公開頁面截圖
截至2026年8月5日,香港警方已接獲255宗與Fun Coffee相關的報案,涉及損失約1.04億港元,香港警方拘捕6名男女,澳門司警另拘捕兩名女子。警方披露,相關項目以研發多功能咖啡設備、咖啡基因技術等為名,要求參與者將USDT轉入指定錢包,再在App內選擇不同投資方案,平台聲稱的年化回報率約為197%至278%。目前案件仍在調查階段,相關人員是否構成犯罪及具體責任,仍應以司法機關最終認定為準。
Fun Coffee的特殊之處,在於它並沒有直接把自己包裝成交易所、鏈上理財平台或者代幣項目,而是將投資敘事建立在咖啡設備、科技研發、農業項目和實體業務之上。
香港證監會於2026年7月13日將「Fun Coffee GCM項目」列入可疑投資產品名單。證監會公開資訊顯示,該投資安排涉及研發及銷售「冷萃高效萃取系統」「食安檢測與追溯模塊」等科技產品或農業設備,並曾通過香港的營銷活動、網站及社交媒體向公眾推廣。值得注意的是,證監會將其歸入「其他投資」,而不是「數碼代幣相關」類別。
這一分類恰恰說明,項目是否屬於某種投資安排,不能只根據參與者使用了USDT付款來判斷。監管關注的核心仍然是:參與者投入了什麼、項目方如何管理資金、參與者取得了什麼權利,以及回報由什麼業務活動產生。
有實體門店、辦公場所、宣傳活動甚至真實產品,只能說明項目進行了某些經營或營銷活動,卻不能直接證明這些業務能夠支撐平台承諾的投資回報。
如果項目聲稱收益來自咖啡設備銷售或者技術研發,至少應當能夠解釋:相關產品賣給了誰、銷售收入有多少、成本與利潤如何形成,以及為什麼投資期限越長、充值金額越高,回報率就能夠按照固定公式增長。
營銷活動證明的是項目「被看見過」,不等於經營利潤足以支撐其承諾的收益。
雖然香港證監會將Fun Coffee歸入「其他投資」,但USDT在整個項目結構中並不是一個無關緊要的支付細節。
根據警方披露,參與者需要按照平台客服指示,將USDT轉入指定加密貨幣錢包地址,充值完成後,再在App內選擇「啟航」「成長」「遠航」等投資方案。其中一個方案要求投入約10800枚USDT,存放10日後可獲得約680枚USDT收益,折算後的年化回報率約為230%。平台還設置了入金獎勵、推薦獎勵和每日簽到等機制。
這一資金結構至少涉及四個不同環節:
資金進入路徑:用戶購買USDT → 向指定錢包轉賬 → App顯示帳戶餘額 → 平台計算並展示收益
但這四個環節並不當然形成完整的投資閉環。
鏈上記錄能夠證明USDT從一個地址轉入另一個地址,卻不能單獨證明收款錢包由哪家公司控制,也不能說明這些資金是否真正進入了咖啡設備研發、產品銷售或者農業項目。App內顯示的本金和收益,也未必等於項目方為每一名參與者實際隔離或持有了對應數量的USDT。
對於一項正常運行的加密資產投資或支付安排,項目方至少應當能夠清楚解釋:
項目資金結構的核驗重點
USDT可以提高跨境轉賬效率,卻也可能讓參與者忽略最基本的問題:自己究竟把資產交給了誰。
銀行轉賬通常會顯示收款人或公司名稱,而錢包地址本身只是一串字符。參與者如果只確認「幣已經到賬」,卻沒有核驗地址控制人、合約相對方和資金用途,就可能出現鏈上轉賬已經完成,但法律上的投資關係始終不清晰的情況。
公開報導顯示,部分參與者並不認為自己是在投資,而是認為自己通過App「做任務」、成為會員或者幫助公司推廣,從而獲得平台分配的收益。部分人員甚至由熟人代為註冊、操作帳戶和完成充值,對項目業務及回報計算方式了解有限。
這種「任務化」設計,容易弱化參與者對投資風險的判斷。
當平台不再使用「投資本金」「固定收益」等傳統金融語言,而改用「任務」「存放」「會員獎勵」「簽到收益」等表達時,參與者可能誤以為自己獲得的是活動補貼、平台福利或者業務分成。
但法律和監管判斷通常不會只看項目給產品起了什麼名稱,而會審查實際經濟結構。如果參與者需要先投入財產,再由項目方統一管理,並按照約定獲得收益,即使平台將其稱為「做任務」「購買設備市佔率」或者「會員計劃」,仍可能具有投資安排的實質特徵。
香港證監會指出,其可疑投資產品名單主要涵蓋可能具有集體投資計劃或其他金融產品特徵,但未經認可向公眾發售,或者由無牌實體銷售的安排。證監會同時強調,名單是一種早期風險警示,並不替代對具體項目的盡職調查。
一項安排是否構成集體投資計劃,通常要觀察參與者是否缺乏對相關財產的日常控制、資金或收益是否被集中管理,以及參與者是否主要依靠營運者管理項目獲得回報。使用USDT、App或者「任務」名稱,並不會改變對這些實質因素的審查。
Fun Coffee案另一個重要結構,是參與者可以通過介紹親友加入獲得額外獎勵。公開報導顯示,平台設置了上下線分成機制,一些「團隊長」管理數百名下線,部分參與者既投入了自己的資金,也負責拍攝宣傳內容、組織團隊、協助他人註冊或充值。
但「獲得推薦獎勵」並不當然等於參與違法犯罪。
正常商業推廣中也存在推薦傭金、渠道獎勵和代理費用。真正需要審查的,是獎勵主要來自產品和服務銷售,還是來自新參與者支付的資金;項目是否把發展下線作為獲得收益的主要條件;推廣者是否持續講解投資方案、承諾收益、協助入金,並從下線投資中按層級獲得分成。
根據香港《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判斷一項安排是否屬於層壓式計劃,需要重點審查新參與者是否支付參與費用,以及其付款是否在相當程度上受到「通過招募其他參與者獲得收益機會」的誘導。即使項目同時提供貨品或服務,也不當然排除相關法律風險。我國《禁止傳銷條例》和刑法中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也有類似規定。
因此,區分普通參與者、推廣人員和項目組織者,不能只看微信群中的稱呼,也不能只看其有沒有正式勞動合約,而要看其實際做了什麼。
不同參與人員的責任審查重點:
同樣參加過活動、轉發過宣傳資訊,責任可能完全不同。是否明知項目存在異常,通常要結合參與時間、掌握的資訊、收益來源、內部權限以及項目停止提款後的行為綜合判斷。
Fun Coffee被列入證監會可疑投資產品名單,說明該項目已經因查詢、投訴或可疑特徵引起監管機構關注,但這並不等於證監會已經通過司法程序認定所有參與人員實施詐騙。
同樣,警方以涉嫌詐騙拘捕相關人員,也不意味著所有被捕人最終都會被定罪。刑事責任仍需要圍繞是否存在虛假陳述、資金實際用途、項目是否具有真實經營基礎、人員主觀認知以及具體參與程度進行判斷。
這一點對於Web3項目尤其重要。一個項目出現無法提款、高回報和層級推廣等風險信號後,不能簡單把所有工作人員、活動嘉賓、代理人和參與者視為同一責任主體。
但對於項目方和推廣者而言,監管警示也絕不是一條可以忽略的普通負面新聞。平台已經被列入警示名單後,如果相關人員仍繼續承諾收益、招攬新參與者、協助充值或者淡化監管資訊,其後續行為可能成為判斷主觀認知和責任程度的重要事實。
Fun Coffee案所暴露的,並不是一個單一的「虛擬貨幣騙局套路」,而是一套複合型項目結構:
實體項目敘事負責建立信任,線下活動負責擴大影響,USDT負責完成資金進入,App負責展示餘額和收益,層級返傭則推動參與者繼續發展新的參與者。
這些元素單獨出現時,都可能存在正常的商業場景。但判斷它們組合後的法律性質,必須回到三個最基本的問題:
錢從哪裡來,錢到哪裡去,收益靠什麼產生。
對Web3項目方而言,這起案件也提醒了一點:加密合規不只發生在發行代幣、經營交易平台或者提供錢包服務時。一個實體產業項目只要把USDT作為募資和收益結算工具,就需要同步解釋錢包控制、資金歸集、App記賬、資產隔離、推廣返傭和投資產品監管問題。
真正需要警惕的,並不是項目同時出現了「咖啡」和「USDT」,而是當實體經營、鏈上資金和層級推廣無法形成可以核驗的商業閉環時,技術工具可能只是讓原本不透明的資金結構變得更加難以識別。
來源:金色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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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資加密貨幣前,請務必深入研究,理解相關風險,並謹慎評估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不要因為短期高回報的誘惑而忽視潛在的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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