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櫃買中心今(17)日舉行例行記者會,宣布為了因應市場大波動以及高股價環境下的交易需求,已於 2026 年 6 月 12 日公告修正業務規則第 35 條,並於公告當日起正式生效。此次修正核心在於放寬證券商輸入委託或自行買賣的限額,券商只要檢附國內銀行保證書,即可將保證金額度外加於原有的 4 倍淨值限額之上,每次約保證期間約為 10 天。
李淑暖表示,此舉主要是配合 MSCI 或富時羅素 (FTSE Ruseell) 等國際指數季度調整時的短期換倉需求,同時解決高股價導致成交總額極易觸及券商受託額度上限的問題,在確保風險控管的前提下,提高市場流動性並給予券商更多業務彈性。
櫃買中心交易部指出,過往規定證券商每日輸入委託買進或賣出的限額,分別不得超過其淨值的 4 倍。然而近年隨著台股指數與股價普遍攀升,市場上面臨顯著的 P*Q 效應,也就是說即便交易張數 Q 沒有增加,但因為股票單價 (P) 變高,導致成交總金額大幅暴增,特別是市場上高價股比例增加,常讓券商受託買賣金額非常容易觸及淨值 4 倍的法定天花板。
加上近來面對市場波動較大的環境,投資人交易需求更為集中。每當遇到國際指數進行季度權重調整,成分股變動更會帶來龐大的短期換倉需求,導致券商收到的委託買賣金額在短時間內急遽飆升。
為了提供市場彈性,櫃買中心正式啟動暫時性放寬措施。新規定於 6/12 實施後,券商若有特殊的短期換倉或業務需求,可以向國內銀行申請保證書,並將保證金額度直接外加於原有的 4 倍淨值上限。這項放寬具有暫時性,開放期限完全以銀行開立保證書的期間為準,通常是因應 10 天以內的短期換倉所需。
在風險控管方面,李淑暖強調,券商增加受託金額必然面臨較高風險,因此要求檢附國內銀行保證書,正是為了對市場風險提供最實質的保障。不過,向銀行申請保證書對券商而言屬於有價成本,因此券商會評估實際需求再行申請。
此外,此政策並無申請家數限制,券商可向不同銀行申請保證書。此外,這套管理邏輯與期貨商調整後淨資本 (ANC) 的管理概念一致,皆是透過銀行擔保等改善措施來調升營運比率。
除了國際指數調整的換倉理由外,櫃買中心指出,包含高股價環境、市場劇烈波動、高價股交易導致受託額度快速飽和,或是個別券商提出其他特殊原因與正當理由,只要券商能說明業務必要性並提供銀行保證書作為風險擔保,櫃買中心都會視個案狀況給予彈性支援。
目前該項新規定雖然 12 日已正式生效,但由於券商通常在接近國際指數季度調整時才會有大額需求,櫃買中心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券商正式提出申請,未來將密切關注各季度調整時的市場實際需求,適時提供券商必要的業務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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