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有科技:本公司115年度股東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21款


公司代號:8227


公司名稱:巨有科技

發言日期:2026/05/21

發言時間:13:04:37

發言人:宋志翔

1.股東會決議日:115/05/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張東隆董事

1.柏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光環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廣化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4.大立光電(股)公司顧問

黃仕翰獨立董事:

1.影一製作所(股)公司獨立董事

2.冠亞生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3.德益策略公關顧問(股)公司董事

林俐伶獨立董事:

1.昇銳智慧科技(股)公司獨立董事

2.山仁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葉瑞斌獨立董事:

1.愛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來頡科技(股)公司執行長

3.來頡科技(股)公司董事

林春杰獨立董事:

大聯大投資控股(股)公司行銷管理處副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他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於本公司董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表決權數21,900,954權

(比例:99.28%);反對表決權數81,424權;無效權數0權

棄權/未投票權數75,911權,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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