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澳洲房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時事

電子紅包征稅新規或將出台 C2C紅包可以免稅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8-12 10:54


據了解,“電子紅包征稅”的新規主要是針對企業紅包。

B2C電子紅包征稅新規或將出台


“微信發紅包要納稅?”近日,一則消息牽動了億萬人的心——據媒體報導,一位匿名官員確認,中國稅收機構可能引入監管新規,對個人接受企業發放的電子紅包進行征稅。這一計划出自剛網上曝光,在國家稅務局內部傳的檔案。該消息目前已獲證實。這意味,B2C(企業對個人)電子紅包納稅,進入倒計時。

記者採訪了解到,目前廣東尚未看到檔案,亦暫時無納稅時間表,而個人之間(C2C)相互發送的電子紅包將不會被征稅。而支付寶日前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不予置評”,一切按主管部門要求操作。據悉,若B2C電子紅包收稅,可分為兩種情形,一是按照3500元的正常工資、薪金的起征點徵收,一是按照偶然所得的20%稅率徵收,均由紅包發放方代扣代繳。

文、圖整理/廣州日報記者 李光焱

B2C電子紅包征稅為代繳

據了解,今年4月份,江蘇一家公司參加某電視台的綜藝節目時,現場發放了300萬元的微信紅包。隨后,該公司向所在地稅部門繳納了75萬元的個人所得稅。

影響更大的則是今年春節騰訊通過央視大派紅包。全國“兩會”期間,騰訊CEO馬化騰透露,通過央視發放的5億紅包納稅1億,相當於稅率20%。几乎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接受採訪時稱,企業派發給社會個人中獎性質的紅包,應當收稅,這部分稅款應由發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

事實上,今年以來,不僅是微信紅包、支付寶紅包,新浪微博、京東、快的、滴滴、友寶等多互聯網公司,均玩起了B2C電子紅包——8月8日,在微信支付“無現金日”活動中,企業向用戶隨機派發0.88元、8.8元以及88元的紅包,消費者抵現金用,參加的商戶多達8萬家。

數據顯示,截止到2015年第一季度,中國第三方移動支付市場交易規模已經超過了2萬億元,暴增139.2%,手機支付用戶已達2.76億,並且這一數字還在不斷的增長。

“B2C電子紅包其實是企業市場推廣、宣傳的一種手段,征稅已是很明確的事,只不過一直沒有公開執行。”採訪中,有業內人士稱。

C2C紅包可以免稅

親朋好友拉個群,有事沒事發個拼手氣紅包樂呵一下,難道這也要納稅?怎麼納稅,稅率多少?在聽到電子紅包要征稅的消息后,白領小曼就提出了一連串的問題。其實,小曼想多了,C2C電子紅包不在征稅範圍內。因此,讓C2C電子紅包繼續飛吧。

據悉,前述匿名官員表示,電子紅包個人用戶尚不用擔心,個人之間互相發送的電子紅包將不會被征稅。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王軍亦曾表示,親友之間互發的娛樂性小額紅包不應徵稅,這一點於情有理,也與現行稅法規定一致。

他稱,互聯網的發展催生了很多新事物、新業態,稅務部門也正密切跟蹤研究,基本的原則是依據稅法區分情況、分類規範和明確。

與此類似,網友個人對微信公號“打賞”的行為,目前亦未有征稅的跡象——盡管平台方對此已有考慮,但基於稅務部門沒有要求,故即便公號文章作者獲得收入,暫時亦不會被平台方代扣代繳。

“扣稅涉及的操作細節很多,平台方與公號作者的關係、代扣的依據和流程等很複雜。”一位平台方人士表示。

B2C電子紅包征稅方式或有兩種

隨后,記者從廣東知情人士處獲悉,目前地方稅務部門尚未看到總局的檔案,總局文庫裏也未見到該檔案,他們亦只是從媒體報導所得。“嚴格,不需要再下發檔案,按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企業給個人發放的電子紅包應該扣稅。”該人士表示,如果確定征稅,則可能採取兩種方式。

其一,如果是有雇佣關係的企業發放紅包給個人,應該併入個人工資、薪金中,按個人所得稅一併徵收,稅率適用於現行的稅收政策,即採用起征點3500元起的階梯式稅率;

其二,如果雙方沒有雇佣關係,則無論紅包金額多少,均按照偶然所得的20%稅率,一次性徵收。“比如你的紅包是1000元,扣掉20%的稅之后,實際所得為800元,實質上就是個人到手的錢比名義上的紅包金額少了。”該人士表示,兩種情況下都由發放電子紅包的企業代扣代繳,個人無需重覆納稅。

該人士同時亦認為,目前企業多采用互聯網方式進行廣告推廣,向消費者發放的紅包屬於營銷費用,跟個人所得稅屬於兩個層面的事情,計入營銷費用的支出,就不在此範圍。因此,在法律執行細則上,確實需要厘清電子紅包的實質。

專家法

中山大學兼職教授牛鴻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企業向個人發送電子紅包,可以征稅。這需要分清楚所發紅包的性質。企業的支出項如果是屬於個人所得類,如福利津貼等,需要征稅。但如果是“因公支出”屬於成本項,如用來給員工轉出的採購費用等,就不應該征稅。他表示,后一種情況企業有發票可證明,不征稅有理有據。換言之,B2C電子紅包,企業代扣代繳個稅在企業層面可以明確區分。

各方網友反映

贊:

扣稅合理

可減少不當得利

網友六重人格X光:遲早應該會管制的,現在互聯網發展迅速很多已經衝擊傳統金融或者形成不正當盈利了(如微信賭博等)。

網友淒雨優篁:這個收稅可以理解。前提得很清楚了,企業給個人發紅包才收稅。防止偷漏個人所得稅的問題。比如你工資1萬元,需要交納555元個稅。如果我工資條給你3500元,然后紅包給你6500元,就完全避免了個人所得稅。

彈:

電子紅包

意圖難明應先免稅

網友Fyjiejack:紅包只是像借錢還錢一樣,雖然寫的紅包,但是我只用來借錢還錢,難道借錢還錢還要繳稅嗎?

網友宏皓(金融學教授、中央財大研究員):對於一些中小企業,可以在其創業初期適當免稅,等發展到一定規模后再征稅。只有通過降稅甚至免稅,才能調動更多人的創業積極性,以達到大創業萬創新的目的。

網友讓我變幽默:發紅包300萬元繳稅75萬元,怎麼不是60萬元?看來現在征稅的細則還很混亂。

中:

B2C紅包征稅電商也要征稅

網友無忌仔:不知此信號,是否預示政府逐步向電子商務開征稅項?電子商務取得實體經濟領域相當大的市場份額,消費習慣從現金/刷卡轉變電子支付。間接的“推手”是電子平台,消耗的內容仍然是實體經濟,這便等同另一個流通環節。由此有利於財政稅收,現有渠道減壓與邊際增值。果樹不能只長不收哦。

文章標籤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