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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款
1.事實發生日:115/02/25
2.捐贈緣由:關懷及參與社會慈善公益
3.捐贈金額:捐贈「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新台幣100萬元、
捐贈「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嘉聯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新台幣22萬元、
捐贈「財團法人華科好樣文藝基金會」新台幣3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華科事業群慈善基金會」、
「財團法人新北市私立嘉聯益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財團法人華科好樣文藝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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