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家戶光電變「碳權」?內政部擬3大誘因推動光電直供家戶 正與環部研議碳權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今 (27) 日宣布,政府將全力推動屋頂型與立面型太陽光電建置,並研議將電力優先供給公共設施及家戶使用,以提升能源韌性。為此,內政部正與環境部、金管會及經濟部跨部會協商,針對立面型光電擬定鼓勵措施,包含研議給予碳權、企業獎勵及相關補助;環境部長彭啓明則強調,未來透過總量管制排放交易(ETS)讓碳權回歸市場機制,將能大幅提升企業設置誘因。

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於出席「115 年政府永續長聯盟論壇」致詞時明確指出,2050 淨零轉型是國家重要課題,太陽光電必須穩健發展。除了經濟部已盤點公部門及國營事業屋頂光電潛力可達 1GW 外,內政部與經濟部合作修法,規範 1000 平方公尺以上建築物強制增設屋頂光電,預計今年 8 月正式上路。未來光電將結合「老宅延壽」計畫,在提升老屋安全與更新管線的同時,增設屋頂或立面型光電,產生的電力除躉售外,更鼓勵直供公共設施或家戶。
針對立面型光電的具體配套,內政部次長董建宏於會後聯訪表示,目前正積極盤點相關場域,除了公部門建築,也正與教育部討論將公立大學納入建置範圍,預計今年會與環境部先行合作設置。
董建宏指出,為強化推廣,內政部正研議三大鼓勵方向:第一是與環境部討論能否核發一定的碳權;第二是與金管會合作,對設置立面光電的企業給予金融獎勵;第三則是爭取經濟部提供補助支持。
環境部長彭啓明對此補充,「光電換碳權」的方法仍需進一步精研。他說明,目前碳費每噸 300 元的經濟誘因有限,必須推動「總量管制排放交易(ETS)」,讓碳權價格回歸市場供需機制,才能吸引更多企業投入立面型光電的設置,落實減碳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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