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電: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放暨上櫃買賣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4年10月31日金管證發字第114036107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在案,並經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114年11月19日證櫃債字第11400101472號函同意於民國114年11月24日起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始櫃檯買賣。 二、茲依證券交易法第34條第1項及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13條規定,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公司債名稱: 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金像電三;代碼:23683)。 2、債券期別:第3期。 3、櫃檯買賣開始日期:民國114年11月24日。 4、發行總面額:新臺幣玖拾億元整。 5、票面金額:每張面額為新臺幣壹拾萬元整。 6、發行價格(佰元價):新臺幣112.88元(依票面金額112.88%發行)。 7、發行期間:發行期間5年,自民國114年11月24日開始發行,至民國119年11月24日到期。 8、票面利率:票面年利率0%。 9、還本付息方式: 依本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債券之票面利率為0%,故無需訂定付息日期及方式。除本轉換公司債之持有人依本辦法第十條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或本公司依本辦法第十八條提前收回,或本公司由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註銷者外,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後十個營業日內,按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10、本次轉換公司債全面採無實體發行。 11、債券受託人: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公司。 12、代理還本付息暨公司債轉換過戶機構: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電話:(02)6636-5566。 13、本次發行之轉換公司債謹訂於民國114年11月24日一律採取帳簿劃撥配發債券,由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當日將本次轉換公司債債券直接撥入債權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該債券並於同日起在櫃檯買賣中心上櫃買賣。 1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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