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致: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11/07
2.減資緣由:依本公司民國113年度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規定,收買發行辦法中規定
不能既得之股數。
3.減資金額:新台幣90,000元
4.消除股份:9,000股
5.減資比率:0.00%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1,623,530,86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減資基準日:民國114年11月11日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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