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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大樹二)於民國114年9月12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即114年9月15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以現金一次償還。 (2)轉換辦理程序:因辦理除權作業事宜,停止受理轉換登記自114年8月5至114年8月30日止,請投資人留意。債券持有人如擬申請轉換,最遲應於114年9月12日前向往來證券商辦理轉換手續。 (3)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將於終止上櫃日後第二營業日將「大樹二」之債權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將統一於114年9月25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予各債權人,郵費或匯費將自償還價款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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