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固: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22
2.公司名稱:華固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擬於銷售「華固創匯園區」案時,如有單一對象之交易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
五十億元時,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交易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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