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科技:三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盈餘轉增發行新股暨分派現金股利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7-17 16:05
一、本公司104年6月16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於103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268,127,42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每股配發股票股利1元,即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26514號函核准生效在案。
二、茲依照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之規定將此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后:
(一)公司名稱:三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A01060鋼線鋼纜製造業。
2.CA02030螺絲、螺帽、螺絲釘、及鉚釘等製品製造業。
3.CA02090金屬線製品製造業。
4.CA02990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5.CA04010表面處理業。
6.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
7.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
8.CD01030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9.CP01010手工具製造業。
10.CQ01010模具製造業。
11.C801010 基本化學工業。
12.C801990 其他化學材料製造業。
13.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14.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15.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公司所在地:台南市歸仁區南興里中山路三段355-6號1樓。
(四)財務報表公告方式:已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股東可於網站http://newmops.twse.com.tw查詢。
(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含獨立董事二人)、監察人三人。任期為三年,連選得連任。
(六)已發行股份總數及每股金額: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681,274,120元,發行普通股268,127,41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數及發行條件:
盈餘轉增資配發股票股利26,812,742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仟股無償配發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於增資發行新股停止過戶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湊足整股之登記,逾期未拼湊或拼湊仍不足1股者按面額比例折發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八)增資後股份總數為294,940,154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擴充廠房及生產設備。
(十)本次增資股票採無實體帳簿劃撥方式交付,若 貴股東尚未至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者,請儘速至證券商開立並將集保帳號通知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免影響股東權益。
(十一)本次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配發給各股東;屆時除另行公告外,並分函通知各股東。
三、本次現金股利自103年度未分配盈餘中提撥新臺幣670,318,530元,按配息基準日股東名簿上記載之股東及持有股份比例配發,每股配發2.5元,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不計,不足一元之畸零現金股利,轉列其他收入。現金股利發放日訂為104年9月10日。
四、茲訂於104年8月12日為現金股利分派及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104年8月8日至同年8月12日止停止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104年8月7日(星期五)下午4時30分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富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松山區光復北路11巷35號地下一樓)辦理過戶手續,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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