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百景:公告本公司背書保證餘額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之公告標準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12
2.背書保證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1)被背書保證之公司名稱:利百特國際儲運股份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之子公司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原因:
營運週轉
(4)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4,873,868
(5)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901,320
(6)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3,396,640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1,097,042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495,320
(9)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償還既有金融機構債務、支應興建石化儲運中心儲槽及其相關附屬設施暨充實
中期營運週轉金之資金需求及「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二期工程計畫石化油品
儲運中心(S12-S15碼頭後線土地) 」投資興建暨租賃契約履約保證需求
2.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4,873,868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396,640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
率:
228.36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財務報表淨值係依據最近期財務報表114年第二季經會計師核閱之報告。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