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泰:公告子公司福建大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及福建五豐大商場有限公司出售房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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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款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區瀛洲街道台江路95號房產(以下稱”元洪城”)
2.事實發生日:114/3/17~114/8/12
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8月12日
4.其他核決日期:
核決層級:董事長
民國114年3月17日
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福建大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大豐)及福建五豐大商場有限公司
(以下稱五豐)經本公司2025/08/12董事會決議處分元洪城房產第一、四、五層商場:
-建築面積:10,023.93平方公尺
(2)大豐公司於2025/3/17經本公司董事長同意處分元洪城房產第二層商場:
-建築面積:3,549.41平方公尺
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福建植護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非關係人
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無此情形
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大豐公司預計處分利益人民幣27,539,760元,
五豐公司預計處分利益46,838,411元。
(尚未考量本公司對該等子公司之持股比例)。
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合約條件
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議價.
(2)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不動產專業鑑價報告
(3)決策單位:董事會
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1)元洪城第一、四、五層:聯合中和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人民幣72,128,071元
(2)元洪城第二層:泉州欣昌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估價金額人民幣23,777,498元
13.專業估價師姓名:
(1)聯合中和土地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何小梅、王韻
(2)泉州欣昌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劉國華、李桂軍
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1) 何小梅:35120003;王韻:35110009
(2) 劉國華:3320170072;李桂軍:1320070030
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0.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無
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處分投資性不動產
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無
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4年8月11日
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
31.其他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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