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清: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聯貸銀行團簽訂聯貸合約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14/08/0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
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等聯合授信銀行團。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自首次動用日起算5年。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
總額度新臺幣上限貳拾伍億元。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7.承諾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8.其他重要約定事項(解除者不適用):依聯合授信合約辦理。
9.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償還既有借款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10.具體目的:償還既有借款及充實中長期營運資金。
11.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8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申請期間各項相關事項及後續簽約事宜授權董事長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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