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唐:公告本公司決議訂定除息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4款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114/07/01
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息
3.普通股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現金股息28元
4.除權(息)交易日:114/07/17
5.最後過戶日:114/07/20
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4/07/21
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4/07/25
8.除權(息)基準日:114/07/25
9.債券最後申請轉換日期:不適用
10.債券停止轉換起始日期:不適用
11.債券停止轉換截止日期:不適用
12.普通股現金股利發放日期:114/08/15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現金股利發放日為114/08/15(以支票或匯款方式發放)。凡持有本
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因最後過戶日114年07月19,20日為假日,故請提前
114年07月18日(星期五)16時30分前親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台新綜合證券股份
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10489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段96號地下一樓,
電話:02-25048125),辦理過戶手續,掛號郵寄者以(民國 114年 7 月20日)
(最後過戶日)郵戳日期為憑,以憑分派現金股利。
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股務代理人
將依其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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