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達: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催繳期間屆滿暨股款繳納憑證發放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5/14
2.公司名稱:正達國際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現金增資股款繳納催繳期間自114年4月11日至114年5月12日
15時30分止。
6.因應措施:
(1)未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之股東及員工,自114年5月12日15時30分停止繳納並
喪失其權利。
(2)股東及員工已於催繳期間繳納股款者,所認購之股數預定於114年5月19日以
股款繳納憑證上市買賣。
(3)若貴股東及員工有任何疑問,敬請洽詢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6號6樓,電話:(02)2371-1658)。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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