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河-KY: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5-08 17:54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4/05/0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
(1)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2年9月12日金管證發字第
1120383220號令選擇特定人。
(2)本公司目前尚無已洽定之應募人,惟不排除內部人認購的可能性。
A.可能應募人如為內部人或關係人之名單與公司之關係:
應募人/ 與本公司之關係
謝榮輝/本公司董事長
黃登士/本公司執行長
李木文 /本公司銷售長
王聖豐 /本公司財務長
Green Source Investments Ltd綠源投資有限公司/其董事為本公司董事長
B.可能應募人如屬法人者,其前10名之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暨與本公司之關係:
法人應募人/其前10名股東名稱(持股比例)/與本公司之關係
Green Source Investments Ltd綠源投資有限公司/Sapphire Investments
Limited藍寶投資有限公司(100.00%)/董事長為同一人
C.應募人如為策略性投資人者:
本公司主要選擇對未來發展有所助益之合作夥伴,可提供目前營運所需財務資
源、經營管理技術、整合產品製程、加強財務成本管理及協助產品業務開發訓
練、通路拓展等,進而協助本公司提升整體競爭優勢、增加營收及獲利。
4.私募股數或張數:
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內辦理現金增資私募普通股。
5.得私募額度:
以不超過20,000,000股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日起一年內,以不超過三次為限分次
辦理之。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私募參考價格之計算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訂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不得低於參考價格之八成且不低於票面金額10元,實際定
價日及實際私募價格於不低於股東會決議成數之範圍內授權董事會,視日後依法
令規定洽特定人情形及資本市場狀況決定之,本次私募價格之訂定方式係依現行
法令規定訂定,並考量市場價格及轉讓限制而定。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
為充實集團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及因應公司未來發展需要。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
評估資金市場狀況及考量籌集資本之時效性、便利性及發行成本,擬以私募方式發
行普通股。且私募有價證券有限制轉讓的規定,較可確保公司與策略性夥伴間之長
期合作關係。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未定
11.參考價格:未定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未定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8規定外,不得自
由轉讓。本次私募之普通股將自交付日起滿三年後,依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補
辦公開發行及上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
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計畫之主要內容,除私募訂價成數外,包括實際發行價格、發行股數、應
募人之選擇、基準日、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募集金額、預計可能產生效益,及其
他未盡事宜暨未來如遇法令變更、經主管機關指示修正、基於營運評估或因應市場
客觀環境而須訂定或修正時,擬請授權董事會於符合規定範圍內全權處理之,並授
權董事長或其指定之人代表本公司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計畫之契約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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