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巴拿馬港口公司發聲明列10點反駁違規及欠款指控
經濟通新聞 2025-04-10 08:58
(00001-HK)旗下巴拿馬港口的特許經營合約涉及違規行為,包括長和於2021年續期港口經營權時,未有遵守合約續約程序,意味經營權的合法性成疑。巴拿馬港口昨晚發公告稱,獲續約特許經營權完全符合所有法定要求,並作出10點回應指,與巴拿馬政府於2005年簽訂的特許經營附加協議是經法律批准,至今投資逾16.95億巴波亞幣(每1巴波亞幣等於1美元),比承諾投資額10億巴幣為多。
港口公司稱,該公司是巴拿馬唯一有向該國派股息的營運商,過往28年累派1.26億巴波亞幣,在特許經營期向巴國繳納6.68億巴波亞幣亦超過其他營運商,為當地貢獻逾59億巴波亞幣,稱任何聲稱他們未向巴國支付約12億巴波亞幣的指控,絕對是違反事實的謬論,又強調完全遵從營運商標準費用,從未違規。
年續簽特許經營合約時,未獲審計機關批准,違反審批程序。同時透過享有稅務豁免的承包商,減低向政府繳交費用。他表示,該公司原應在首25年合約期內向政府繳交最少13億美元,但實際僅繳8.5億美元,目前仍欠款約3億美元,且未有按合約條款與政府分帳10%利潤。此外,巴拿馬總檢察長戈麥斯(Luis Carlos Gomez)周二(8日)亦表示,正就涉嫌損害國家利益等罪行,對巴拿馬港口公司2021年的續約事宜展開調查。
【聲明全文】
巴拿馬港口公司根據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及其相應的附加條款批准的特許經營合約,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貨櫃碼頭。現就最近有關本公司和特許經營權之事宜
作出以下回應:
2. 巴拿馬港口公司至今已作出超過16.95億巴波亞幣的巨額投資,不但遠超於原本特許經營合約要求之5000萬巴波亞幣投資金額,也遠超附加協議中的10億巴波亞幣投資金額,此投資已於2020年獲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在歷時約四個月的徹底審計後確認。
3. 因此,任何關於巴拿馬港口公司應根據1997年簽訂的特許經營合約支付若干款項的言論,都必須包括相應已有效執行,並且通過法律批准的附加協議。現時外界存在若干與事實不符之言論,不僅扭曲了巴拿馬港口公司跟巴拿馬共和國之間在特許經營合約及其附加協議下之現時法律關係,也跟巴拿馬共和國多年來的行事有所抵觸,實在令人遺憾。因此,任何聲稱指巴拿馬港口公司未有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約12億巴波亞幣,絕對是違反事實之謬論。
4. 巴拿馬港口公司是巴拿馬共和國唯一一家當地政府持有股份的港口公司--10%的股權。在過往28年,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向巴拿馬共和國支付了合共1.26億巴波亞幣的股息。巴拿馬共和國亦只有從巴拿馬港口公司而沒有從其他港口營運商取得股息。
5. 根據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及其相應的附加條款批准的特許經營合約,巴拿馬港口公司所獲的相關稅務豁免,與巴拿馬所有其他港口營運商所獲之稅務豁免完全相同。
6. 根據巴拿馬共和國審計署在其2020年的審計報告的結論,巴拿馬港口公司有實質遵從其特許經營合約之條款。此外,巴拿馬海事管理局於2021年確證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完全履行特許經營合約的責任。再者,巴拿馬港口公司獲得的續約特許經營權正在有效執行中,且完全符合所有法定要求。
7. 在特許經營期間,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向巴拿馬共和國繳納了6.68億巴波亞幣,金額遠超當地其他港口營運商的貢獻。
8. 根據巴拿馬共和國總審計長,巴拿馬港口公司透過各項附加價值、間接效應、向巴拿馬共和國繳款,以及各項投資,為當地經濟貢獻逾59億巴波亞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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