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振:本公司配合檢調單位執行相關調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4/08
2.發生緣由:檢調單位至本公司進行調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調查以供釐清案件事實。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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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款
1.事實發生日:114/04/08
2.發生緣由:檢調單位至本公司進行調查。
3.因應措施:本公司配合調查以供釐清案件事實。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影響。
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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