堤維西: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接獲SIAC就經銷合約等商業爭議之仲裁結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5-03-04 18:03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14/03/04
2.公司名稱:堤維西交通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美商Pilot Inc.為本公司及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自2004年起開始合作,
基於長久合作關係,雙方遂於2017年簽訂經銷合約,約定由Pilot Inc.
擔任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在美之獨家經銷商,為特定零售客戶提供各式
車用零件。
隨後雙方因經銷合約產生商業爭議,Pilot Inc.提出仲裁聲請,主張本公司及
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暨員工違反經銷合約及相關法規,於接獲仲裁通知後,
本公司及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隨即提出反訴,主張Pilot Inc.違反經銷合約
在先。
6.因應措施:
本公司及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於114年3月4日接獲SIAC作出之終局仲裁判斷,
仲裁庭認為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並未合法提前終止2017年經銷合約,
需賠償Pilot Inc.就該合約剩餘期間與自動續約期間內所受損害共美金15,300,604元
(含利息);並應賠償Pilot Inc.就預付存貨所受損害共美金2,417,616元(含利息)。
仲裁庭並認為Pilot Inc.販售本公司競爭者所生產的零部件,卻使用本公司的貨號
與標籤,違反美國關於商標權保護的Act,但因計算相關損害的不確定性,
命Pilot Inc.賠償共美金100,000元。
仲裁庭就Pilot Inc.提出之其他指控,包含本公司及子公司Genera Corporation暨
員工違反2020年經銷協議、保密協議、違反善意與公平交易、竊取營業秘密、
違反忠誠義務、教唆違反忠誠義務、蓄意干擾經濟利益、違反商業及專門職業法規
(Business & Professions Code section 17200)及相關損害賠償,均予以駁回。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對本公司之財務及業務均無重大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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