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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卓廷元朗721暴動案罪成,判囚3年1個月

經濟通新聞


  《經濟通通訊社27日專訊》2019年721元朗襲擊事件,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6人,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下午在區域法院判刑。其中,林卓廷被判囚3年1個月,同案其餘6人則判監25個月至31個月。

 

  林卓廷的代表大律師早前求情指,林卓廷並沒預先策劃暴動,在事件中亦非主動角色,事發當日到場,只為收集證據,向警方舉報,期間有盡力保護市民及化解衝突,事後亦曾獲警方感謝,要求判刑少於3年半。但法官質疑,林卓廷時任立法會議員,具社會地位,案發時沒呼籲他人離開,加重刑責。

 



  7名被告依次為林卓廷、庾家豪、陳永晞、葉鑫昇、鄺浩林、尹仲明及楊朗,被控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參與暴動。(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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