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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企業(1748)獲悉請求人持4%股權,無須按要求開股東會

經濟通新聞 2025-01-06 08:26


  《經濟通通訊社6日專訊》信源企業集團(01748-HK)公布,有關請求人宣稱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以罷免及委任董事,已就要求通知有效性徵求開曼群島法律顧問之意見,開曼群島法律顧問透過日期為去年12月29日之法律意見書告知,由於股東名單顯示,於去年12月13日,宣稱請求人僅持有合共約1793萬股,佔約4.08%股權,要求通知並非根據章程細則第64條作出。

 

  該集團指,由於要求通知並非根據章程細則第64條作出,故該集團無須就宣稱要求召開股東特別大會。(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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