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103年度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業經104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1元。
二、本公司於104年6月2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104年7月17日為配息基準日,並預定於104年8月7日起開始發放。
三、採匯款方式領取現金股利者,由本公司股務代理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將現金股利匯入 貴股東指定之金融機構帳號內;其餘股東,將以掛號郵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予 貴股東。
四、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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