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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寶徠:公告本公司取得台北市北投區新洲美段土地及簽訂合建契約,一年內累計達新台幣5億元以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2-02 18:31


第20款


公司代號:1805


公司名稱:寶徠

發言日期:2024/12/02

發言時間:18:31:43

發言人:黃文正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台北市北投區新洲美段取得土地及合建分屋。

2.事實發生日:113/12/2~113/12/2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1)取得土地面積約為:409.90平方公尺(約123.99坪)

(2)取得土地金額約為:20,894萬元

(3)合建土地面積約為: 4,088.07平方公尺(約1,236.64坪)

(4)分配比例為土地所有權人分得48%,建方分得52%。

(5)本案係由本公司與關係人-璞園開發(股)公司共同投資興建,出資

及分配比例皆為本公司50%,璞園開發(股)公司50%。

(6)合建預計投入金額約為: 127,221萬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為自然人,且非本公司關係人。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照合約規定辦理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決定方式: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授權董事長。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取得土地: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新台幣21,227萬元。

合建分屋: 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49.87%及建方50.13%

合建分屋: 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地主48.21%及建方51.79%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取得土地:賴晉緯

合建分屋:展茂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蔡明航

合建分屋:世邦魏理仕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張致嘉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賴晉緯(107)北市估字第000265號

蔡明航:(109)北市估字第000285號

張致嘉:(109)北市估字第000289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拓展本公司土地開發案源,增加營業收入。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本案於2024年8月9日董事會通過授權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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