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瑞機電:公告本公司股東臨時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6 17:29
第22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11/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陳琬鈺/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
該公司董事之行為,以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同意解除該董事之競業禁止限制
。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由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
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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