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井泵浦: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11-25 15:37
第44款
1.事實發生日:113/11/25
2.公司名稱:大井泵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股票初次上櫃前現金增資暫定承銷價格相關事宜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
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櫃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5,000,000股,
櫃檯買賣中心113年10月30日證櫃審字第1130009654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次現金增資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15%計75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
購,員工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
其餘85%現金增資發行股份計4,250,000股,擬依證交法第28條之1規定及112年
8月30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現金增資提撥公開承銷,原股東全數放棄優先認
股權利案,不受公司法第267條關於原股東按原有股份比例儘先分認之規定限制
,並全數委託證券承銷商辦理上櫃前之公開承銷。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之部
分,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
法」規定辦理。
(3)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5,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競價拍賣最低
承銷價格係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申報競價拍賣約定書前興櫃有成交之
三十個營業日其成交均價扣除無償配股(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簡單算術平均數
之七成為上限,暫訂為每股新台幣40.8元(競價拍賣底價),依投標價格高者優
先得標,每一得標人應依其得標價格認購;公開申購承銷價格則以各得標單之
價格及其數量加權平均所得之價格為之,並以最低承銷價格之1.25倍為上限,
故發行價格暫訂為每股新台幣51元溢價發行。
(4)員工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2月06日~113年12月11日
(5)競價拍賣扣款日期:113年12月09日
(6)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13年12月11日
(7)特定人認股繳款期間:113年12月12日~113年12月16日
(8)增資基準日:113年12月17日
(9)本次現金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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