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巨有科技: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本公司股份變動達 1%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8-09 17:16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上一篇台中銀:公告本公司新任總經理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下一篇北基: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因可轉換公司債而發行新股之情形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