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擊貪腐》國家開發銀行原副行長王用生認受賄2351萬候判
經濟通新聞 2024-07-18 17:33
《經濟通通訊社18日專訊》國家開發銀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王用生受賄案今日在吉林省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王用生被控在2010年至2019年間非法收受2351萬餘元人民幣的財物,當庭認罪悔罪。法庭宣布擇期宣判。
根據吉林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王用生在2010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遼寧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人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351萬餘元。
66歲的王用生在退休5年後於去年7月受查,今年1月被開除黨籍並移送審查起訴。中紀委國家監委指,其問題包括大搞權錢交易,通過投資入股等隱蔽手段大肆接受利益輸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債券申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大肆干預、插手金融機構職工錄用工作;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
王用生擔任國開行副行長期間,董事長為胡懷邦。胡懷邦被指任上濫用權力,強力推動向「華信系」違規給予上千億元人民幣信貸支持,已於2021年初因受賄罪被判無期徒刑。據報目前尚有巨額貸款難以收回。(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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