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邦: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7-09 17:36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7/09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發行總面額不超過50,000仟元。
發行總股數:不超過5,000仟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8.發行價格:
每股發行價格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承銷商會員輔導發行公司募集與發行
有價證券自律規則」(下稱「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金管會申報案件及除權
交易日前五個營業日,皆不得低於其前一、三、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
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或減資除權)及除息後平均股價之七成。),暫
定發行價格授權董事長於每股新台幣300元至380元之價格區間內,參酌發行市場
狀況訂定之。實際發行價格俟本現金增資案向金管會申報生效後,授權董事長參酌
發行市場狀況並依承銷商自律規則第六條規定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於上開每股價
格區間內與主辦承銷商商議決定。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
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數10%,計不超過500仟股由本公司員工認
購。
10.公開銷售股數:
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提撥發行新股總數10%,計不超過500仟股對外公
開承銷。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本次發行新股總數之80%,計不超過4,0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
所載持股比例認購。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原股東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在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逕向本公司
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成一整股認購,其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及原股東、員工
放棄認購或認購不足及逾期未辦理拼湊之部份,擬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
格認購。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現金增資所訂之發行金額、發行股數、募集金額、資金運用狀況暨其他
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則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
時,授權董事長依法辦理。
(2)本次現金增資案於經呈報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有關認股基準日、增資基準
日及其他未盡事項,授權董事長視實際情況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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