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第16屆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6-26 15:1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6/26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林伯峰董事:誼光保全(股)公司董事長、台灣保全(股)公司董事長。
洪國超董事:誼光保全(股)公司副董事長、台灣保全(股)公司董事。
村井豪董事:綜合警備保障株式會社 Group CEO。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擔任董事之情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第十六屆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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