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橡企業:澄清104年6月6日聯合報、自由時報及中國時報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06/08
2.公司名稱:鉅橡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聯合報B2E版、自由時報AA1D版及中國時報B2E版
6.報導內容:涉炒作鉅橡 前監察人父子收押
7.發生緣由:依櫃檯買賣中心要求本公司澄清此項報導
8.因應措施:
有關前監察人謝氏父子涉炒作鉅橡股票內容,係屬股東個人行為,
概與本公司無關,本公司特此澄清此項報導。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