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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昇祈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柏樺
董事:昇祈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慧雅
董事:奕勝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目宣)庭
董事:吳志彬
董事:陳錫堯
董事:梁志傑
獨立董事:林鴻昌
獨立董事:姜振富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董事:昇祈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吳柏樺
NJSTAR HOLDING LTD./Director
英屬維京群島商 GALAXY INVESTMENT VENTURE INC./ Director
TRIUMPHAL INC./Director
昇祈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巨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巨秉工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巨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巨昱車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盛穎投資事業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昇祈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林慧雅
禾耀企業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奕勝投資有限公司代表人:許(目宣)庭
奕勝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吳志彬
銀星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陳錫堯
桑崎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梁志傑
立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鴻泰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
鴻鼎企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彰化印刷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鴻創建設事業有限公司/總經理
獨立董事:林鴻昌
世基生物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策略長
綠茵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新至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御頂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普鴻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
獨立董事:姜振富
力詮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及執業會計師
榮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中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贊成本案之表決權數58,224,511,佔
出席總表決權數之99.52%,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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