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麥:公告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30 15:51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30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吳曜宗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德麥食品(新加坡)有限公司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擔任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股東股數,以98.16%贊成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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