鑽石投資:公告本公司113年度股東常會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1 15:59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2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2)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泮池
(3)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祖德
(4)獨立董事:陳麗清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1)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許可項目:棉花田有機農場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中天(上海)生物科技有限
公司法人董事、泉盛(珠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長、愛合購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新耀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
(2)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楊泮池
許可項目:宏碁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董事:合一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李祖德
許可項目:臺北醫學大學董事、華夏海灣塑膠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鑽石
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精英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董事代表、新耀生技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董事代表、牧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獨立董事:陳麗清
許可項目:連訊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113/08/01~116/07/31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主席裁示投票表決。表決結果:表決時出席股東總表決權數723,043,289權,
贊成權數720,275,573權,反對權數604,661權,無效權數0權,棄權及未投票權數
2,163,055權,贊成權數佔出席總表決權數99.61%,本案照原案表決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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