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昶和:(更正5/16公告)代李毓春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 規定辦理 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20 11: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昶和14.55-0.68%更多上一篇中華化: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取得股份申報下一篇神基:澄清113年5月18日經濟日報報導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