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和泰車:代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7 10: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和泰車605-2.73%更多上一篇聯邦銀:(更正113年5月10日公告)申報時持有股份總額佔被取得股份之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百分比7.51下一篇東陽: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