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互盛電: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5 16: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互盛電50.40.40%更多上一篇寒舍: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 規定辦理公告下一篇震旦行:代取得人依證交法第43條之1第1項規定辦理公告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