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大綜:代非公開發行公司之取得人申報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 第1項規定 辦理公告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14 11:15null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相關行情台股首頁我要存股大綜131.50.77%更多上一篇雲嘉南:代取得人陳國訓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項(及企業併購法第27條14項)規定辨理公告下一篇第一店:本公司代取得人禪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申報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