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徠:113年股東常會通過解除董事及法人董事代表人之競業限制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5-03 14:27
第21款
1.股東會決議日:113/05/03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年美投資(股)公司代表人:廖萬隆
董事,中榮資產管理(股)公司代表人:張春桂
董事,璞全廣告(股)公司代表人:李忠恕
董事,璞全廣告(股)公司代表人:林瑞山
董事,璞全廣告(股)公司代表人:蘇立育
獨立董事,黃國師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之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民國113年股東常會表決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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