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修訂「極端情況」下上班安排,與八號風球及黑雨看齊
經濟通新聞 2024-05-03 09:49
《經濟通通訊社3日專訊》勞工處因應政府去年9月暴雨發出「極端情況」的經驗,修訂《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守則》新公布的《守則》中提到,其中當發出「極端情況」後的僱員上下班安排,會與目前熱帶氣旋八號或以上信號及黑色暴雨警告時相同。
*若交通暫停,僱主應提供接送服務或發交通津貼*
政府公布「極端情況」,僱員除非與僱主已訂立返回工作地點上班協定,否則不要啟程上班;已在工作地點當值的僱員在安全情況下可如常工作;若工作地點有危險,僱主應在可行及安
全的情況下安排僱員提早下班,或到安全的地方暫避;如僱員的工作時間在「極端情況」內結束,僱主應在安全情況下安排他們下班,或開放合適地方讓他們暫避。
在八號或更高熱帶氣旋警告信號、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及「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如公共交通暫停或只提供有限度服務,僱主應為僱員提供安全接送往返工作地點的服務,或向他們另外發放交通津貼。
*僱主不應因「極端情況」扣薪扣假*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由於自然災害屬無可避免,僱主不應因僱員在惡劣天氣或「極端情況」而未能上班或及時返回工作崗位而扣減他們的工資、勤工獎或津貼,亦不應減少僱員在《僱傭條
例》下享有的年假、法定假日或休息日,或要求僱員以額外工作時數補償他們未能上班而減少的工作時間。(kk)
- 遊學是年輕人的專利? 壯世代遊學團正夯!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