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美:本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三款規定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4 17:58
第23款
1.事實發生日:113/03/14
2.接受資金貸與之:
(1)公司名稱:台中勤美飯店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持股100%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984,749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1,260,000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1,260,000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20,000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
營運週轉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938,8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466
5.計息方式:
依合約約定辦理
6.還款之:
(1)條件:
依合約約定辦理
(2)日期:
依合約約定辦理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4,109,638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0.94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金融機構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件資金貸與之餘額係為配合董事會召開提前通過續約,新約生效日為舊約結束後,
依規定舊約結束前將重覆計算,實質資金貸與金額為新台幣1,260,00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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