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通:董事會決議113年股東常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4-03-12 17:01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12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3
3.股東會召開地點: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513巷138號(本公司會議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一)一一二年度營業狀況報告。
(二)審計委員會審查一一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三)報告一一二年度資金貸與他人情形。
(四)報告一一二年度大陸投資情形。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表冊。
(二)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虧損撥補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一)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
(一)改選本公司第十二屆董事(含獨立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
討論解除本公司第十二屆當選之董事及獨立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15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3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經本公司第十一屆第十六次董事會決議通過。
(二)股東常會召開時間為113年6月13日(上午9:00)。
(三)1.為配合公司法第172條之1之規定,擬自113年4月3日起至113年4月15日
下午4時止,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須於113年
4月15日下午4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及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郵寄者以寄達日期為憑,並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
以掛號函件寄送)。
2.受理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之股東得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
股東常會之議案,所提議案以一項為限,且議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含文字及
標點符號)。
3.審查標準:有下列情事之一,股東所提議案,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2)提案股東於停止過戶日時,持股未達百分之
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4.受理提案處所:建通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高雄市路竹區大同路513巷
138號,聯絡人:蔡秀菊,電話:(07)696-3037 分機1232)。
5.本公司將於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截止日後二日內,公告受理提案內容。(尚未經
董事會審查)
6.所訂提案期間內如無股東提案時,則毋庸再召開董事會審查。
7.如有股東逾越公司公告之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會之議案,毋庸
再送董事會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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