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端:公告本公司減資相關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23-11-24 14:00
一、本公司於民國112年10月26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彌補虧損新台幣305,860,000元,銷除已發行普通股股份30,586,000股,每股面額10元。本案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12年11月21日臺證上一字第1121805310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二、依照公司法第273條之規定,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司名稱:台端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1、C805050 工業用塑膠製品製造業 2、CA02990 其他金屬製品製造業 3、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 4、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5、CC01090 電池製造業 6、CQ01010 模具製造業 7、F106010 五金批發業 8、F106030 模具批發業 9、F107170 工業助劑批發業 10、F107200 化學原料批發業 11、F113010 機械批發業 12、F113020 電器批發業 13、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 14、F11305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 15、F113070 電信器材批發業 16、F113110 電池批發業 17、F113990 其他機械器具批發業 18、F1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批發業 19、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 20、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 21、F206010 五金零售業 22、F206030 模具零售業 23、F207170 工業助劑零售業 24、F207200 化學原料零售業 25、F213010 電器零售業 26、F213030 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零售業 27、F213040 精密儀器零售業 28、F213060 電信器材零售業 29、F213080 機械器具零售業 30、F213110 電池零售業 31、F213990 其他機械器具零售業 32、F214030 汽、機車零件配備零售業 33、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 34、F219010 電子材料零售業 35、F401010 國際貿易業 36、CC01060 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7、CC01070 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38、F601010 智慧財產權業 39、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 40、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 41、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42、I401010 一般廣告服務業 43、I501010 產品設計業 44、CE01030 光學儀器製造業 45、F110020 眼鏡批發業 46、F210020 眼鏡零售業 47、C804020 工業用橡膠製品製造業 48、C805030 塑膠日用品製造業 49、C805990 其他塑膠製品製造業 50、F108031 醫療器材批發業 51、F208031 醫療器材零售業 52、CF01011 醫療器材製造業 53、ZZ99999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本公司所在地: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880號13樓 (四)、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於民國77年5月3日訂定;最近一次修訂於民國111年6月27日。 (五)、董事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董事5-9人,獨立董事人數不得少於3人,任期3年,連選得連任。 (六)、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 1、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1,000,000,000元,分為100,000,000股,每股金額新台幣10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 2、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665,860,000元,分為66,586,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七)、換發股票總數:普通股66,5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65,860,000元。 (八)、減資股份總數及金額:銷除普通股股數30,58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05,860,000元。 (九)、減資比率: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股份比例減少之,減資比率為45.934581%,原 普通股每仟股減少459.34581股 (即每仟股換發540.65419股),惟實際減資實收資本額、減資比率,以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之流通在外總股數計算之。 (十)、減資後股份總數及金額:減資後換發股數計36,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360,000,000元。 (十一)、本次減少之股份,股東按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計算,每仟股換發540.65419股,減資後不滿壹股之畸零股份,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前五日起至停止過戶日前一日止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份或逾期未辦理拼湊者,按面額改發給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十二)、減少資本用途:為健全公司財務結構與未來營運發展需要,辦理減資彌補虧損。 三、減資基準日:112年11月27日。(向經濟部申請辦理減資變更登記之用) 四、減資後換發新股相關作業事項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另洽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市有價證券內容變更及提報減資換股計畫,俟其核備後,將依規定進行公告。 五、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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